少年皱紧眉头,逼不得已松了弦,“风花,你这是何意?莫不是又要偏袒外乡人?”
风婆婆看了眼灰扑扑的卫水苏和被烧得焦卷的执剑兔,叹气道:“大手,你们怎好平白要人性命?”
大手一旁的少年很不爽,他走到弓腰驼背的风婆婆面前,“为村除害我们何错之有?倒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外乡人,这样我们要如何不暴露?”
这番话让风婆婆也皱起了眉,“二手你们少说少做,哪会走到眼下这种境地?”
二手气红了脸,“是他们先在村里鬼鬼祟祟的!”
“抱歉,打断一下,”卫水苏抓住解释的话口,“执剑是出门采药,而我见风婆婆一直未归,便出来寻找。”
风婆婆声音又大了几分,“听到没,人家又没干坏事!”
大手抬手止住了要开口的二手,“算了。风花,村会如何决定的?”
被二手激起的气愤稍微平复了些,风婆婆道:“一切如常。”
“不是吧?”二手又被点炸,“你又给村长吹风了吧?要不是村长疼你,你——”
他指指点点,“你”了半天骂不出口,只能恨恨地将话吞咽下去,“真是受不了你。”
大手早已习惯一切,他将弓箭收起,反手背到后背。少年人的脸上是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肃然,“风花,我提醒你,你可不能因为自己一人快要松快了就破坏村里的规矩。”
风婆婆神情静穆而又有些寂寥,“自然。”
大手又看向卫水苏,“还有你们,再好奇也要烂在肚子里,少在村里乱跑,对彼此都好。”
卫水苏:“若是知晓了村子的秘密,你们会杀了我们吗?”
执剑顿时紧张得耳朵都立了起来。
二手气笑了,“说得我们像什么刁民似的。反正你们少管就对了。”
背过风雪,大手带着二手消失在树林尽头。
风婆婆长长地叹了口气,“卫姑娘,你们如何?”
卫水苏:“我只是皮肉伤,执剑伤得要重。”
风婆婆看向执剑焦卷的毛和烫起的水泡,“回去吧,我那有些药,你们先勉强用用,明日我再向共秋要一些。”
“嗯。”卫水苏画了几把墨色的“纸伞”给三人遮挡风雪。
一朵雪花夹着另一朵雪花落在纯黑的伞面,濡湿四周后让伞色更浓……
风一吹,雪愈胜,夜晚披上白茫茫的纱变得迷蒙虚幻。口中呼出的气化成一团团白雾,往前翻滚消散。
返程的小路很狭窄,卫水苏一晃神要往外摔去,执剑兔赶紧一把拉住。
她回过神,“多谢。”
执剑兔偷偷瞥向她平坦的小腹,“卫姑娘,这个孩子你要生吗?”
执剑对人类的情爱向来不太明了,但他这些年跟着义父走南闯北,对人类也稍微有了一些了解。
他听说卫姑娘是在婚礼当日遇到刺杀,她与陆今安还未拜堂礼成,这样产子怕是要受人哂笑。
“若真有的话,我会生的,”灯笼昏黄的光映在卫水苏平静无澜的眉眼间,“我自己养。”
执剑兔脑袋成了浆糊,鼻翼翕动不知该说什么。
风婆婆替他开了口:“你不与那未婚夫一起?”
“嗯。”
风婆婆没料到他们吵架到如此地步,“独身养孩子,卫姑娘不怕吗?”
“怕,而且也很烦恼,”她蹙眉,一副深思苦索的模样,“好比说我一直在想姓卫叫什么名字好听。”
以前陶师姐让她帮偶人们取名,她只能想到素罗、云锦之类的布料名,笑得陶师姐戏称她“布料之家”。
她希望孩子将来不会因她取的名字而伤心,所以纠结了很久。
只可惜如今不能去问南星师兄和鸟笛师姐,不然他们一个上知天文,一个下知地理,定能取出好名字。
风婆婆被她的这份烦恼逗笑了,“卫姑娘真是个好孩子,想必儿时爹娘也很疼爱你吧?”
卫水苏一滞,“疼爱”一词让她有些恍惚,她轻声答道:“我不太清楚。”
他们对她究竟算不算疼爱?她真的不明白。
飘扬的雪花将她的话语也一起带进寒凉的夜里,融进一片暗色。
回到艳彩的木屋之后,卫水苏简单处理了下自己摔伤的口子,然后将执剑身上所有烧坏的毛都剪了,小心修平以后他整只兔子薄了好几层,瘦长的脸显得有些凶恶,两只胳膊孔武有力。
幸好火灭得及时,他身上只有几处被烫出了水泡。
怕他夜里冷,风婆婆还多给他拿了床被子。
等收拾完一切,困得不行的风婆婆倒头就睡,卫水苏则默默披了件外衣往外走。
她搬了张小凳子坐在屋檐下,后背倚着墙面,仰首看今年的第一场雪飘了又飘。
灰暗天空中,白茫茫的雪团向她扑来,落在眼角,眨眼间便消融成微凉的水珠,脸被冷风吹得泛红泛痛,和那天一样。
自从进了水云宗以后,其实她已经很少想起以前的事了,可这些白而凉的东西、腹中这个未知的孩子还是不顾她的意愿,一铲又一铲地将她深埋在角落里的东西挖了出来。
水苏还不是水云宗第十二名弟子时,是临州卫家的女儿。
临州卫家四代从商,是当地最有名的布商,彩锦更是举国闻名。
家主卫十良自小不爱读圣贤书,被望子高中的老家主毒打了不知多少顿也不肯用功学习,一心只钻研经营之道,最后老家主只能由着他。
卫十良勤勉又聪慧,接手家业以后,卫家的生意一日好过一日。
二十三岁那年,他于灯会上结识绣行千金余枫,下聘结亲。
余枫则是个做事谨慎、一丝不苟的老实姑娘,入门以后兢兢业业,不仅细心打点家中上下,也帮着丈夫管控库房。
婚后第二年,余枫诞下一女,取名水苏。
第一胎没能生下继承家业的儿子,后来肚子也一直没什么动静,余枫多少觉得有些愧对丈夫。
然而这些大人的事情都太过于复杂,年幼的水苏只知道母亲很喜欢去庙里求神拜佛,还热衷于每月去街上施粥。
关于前者,卫十良不置可否,毕竟他自己也常去拜财神;但关于后者,他在妻子面前不说什么,事后则将女儿悄悄叫到书房。
“长大后别学你娘对穷人发好心,听见没?”卫十良一副文人的儒雅随和样貌,开口说话时却冷若冰霜。
年幼的水苏顶着俩小花苞,笔直地站在他书桌前。她个子太矮,只能使力仰头看父亲。
“我们家米不是很多吗?”
“积少成多你明不明白?”
“明白。”
看她仰得辛苦,卫十良走下来,蹲身在她面前,“而且你要记得,穷人过得苦是因为他们不够努力、不够聪慧。好手好脚,就是给人洗碗抹地也不会饿到要饭。施粥就是在纵容这种懒惰,是为父最嗤之以鼻之事。
“至于你娘,她如今施了也就施了,你往后莫学便是。”
水苏:“可娘说,那些人是因为今年大旱,庄稼都渴死了才没饭吃的。”
卫十良不为所动,“庄稼既是他们安身立命之物,为何不提前找占术士预卜天象?说到底还是前几年太平日子过惯了,一点不懂得居安思危。”
对于父亲的这些话,水苏明白又似乎不大明白,一脸茫然。
卫十良也不强求,他拍拍她的背,“反正做任何事都要尽心尽力,若还是做不到,定是你走错了道,及时换路便是,这个你可明白?”
“明白。”
卫十良点点头,他站起身走到桌上拿过一沓书册,“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把这些书看了。”
水苏两手扒在桌边,踮起脚尖去看,发现是些算术书。
“你岁数差不多了,往后我教你做生意。若你娘没生个弟弟,卫家便要交给你了,待你成年我再寻个赘婿扶持你。”
“爹你不娶妾再生吗?”她看邻家的苏叔叔就有好几个女人。
她问过奶娘,奶娘说除了妻子都叫妾。
卫十良嫌恶地皱起整张脸,仿佛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似的,“我们祖上几代皆是一夫一妻。后院人多是非多,上苍也不会眷顾三心二意之人。再说了,京城有过女皇,临州有个女商户怎的了?能挣到钱就行。”
“嗯。”
看她乖巧应答的模样,卫十良又开了口:“你这性子一板一眼,又直来直往,净学了我俩的缺点,往后行商是要吃亏的,得早日改掉明白吗?”
“女儿不知该如何改。”她将下巴耷拉在桌案上。
“爹会提点你的。”
“嗯。”
自那以后,水苏认认真真看书,隔三差五听夫子和父亲讲课。因为用心,书上的内容她记得很牢。
教算术的夫子盛赞她,但父亲提问时总爱变幻情景,她常常答错。他教的那些生意经水苏不是很能明白。
卫十良:“坊间新兴印花布,是我们之前鲜少接触的布料,对此你该如何应对?”
“继续卖我们的布。”她语气平静而坚定,仿佛一位见过风浪的老商户,就连卫十良都要以为她山人自有妙计了。
“为何?”
“要坚守本心,不逐人流。”
卫十良望着她坚毅的眼睛,一时失语,“……非也。卖布与做人不同,你若死守老本行,会错过商机明不明白?”
“不明白。”她摇头也摇得很坚定。
“你记得这点便是。我再问你,仓库内旧布堆积,如何处置?”
这次水苏犹豫了下,“嗯……全烧了,给新布腾位置。”
爹教过,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卫十良:“……非也。”
水苏十问九错,对此卫十良从不生气,在他眼中,生气只会耽误时间,尽快制定新的学习计划才是要紧事。
在这样反反复复的学习中,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还没等水苏掌握经营的真谛,卫家出了大事。
卫十良一直想做皇商,为此这几年没少巴结官员。只可惜选靠山不比选布,当瞥见暗流时,船早就翻了,人也已经沉溺。
京城里的官员掐架,赢家连根将临州的人一道拔了。卫十良谨慎,几乎没有钱银往来,可最后还是被扣了行贿的帽子,全副身家被抄。
从高楼摔到地底,日暮西山,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水苏前几日还在家中练算筹,一转眼便在逃亡的马车上颠簸。
卫十良花钱买了消息,提前带着些身家一路向西南逃亡。
他相信只要有钱,寻个安稳地,总还能再起家。
然而天不遂人愿,他们四处辗转的那年遇见了百年难得的饥荒。不知从何处来的蝗虫群几乎将庄稼啃食殆尽,举国人民只能食用往年攒下的存粮。
粮价飙升,饥饿击溃了人们的肠胃,也冲昏了人们的头脑。短短几月,国内烧杀抢掠无数。
自小锦衣玉食、手无缚鸡之力的卫十良、余枫哪里打得过饿极的“刁民”,金银细软多数被抢,最终仍然逃不过穷困潦倒的命运。
又一段时日之后,过于稀少的粮食成为了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数以万计的百姓饿成皮包骨昏死家中,街巷上几乎看不见野狗野猫。妖魔更是趁此时机侵袭人类,大快朵颐,反倒个个身彪体壮。
而卫家,从满汉全席到野草拌野菜,从金缕衣到破布衫,从玉枕软被到破庙草席……一家三口个个削尖了下巴,面颊凹陷。
日子最难熬的时候,两天吃不到一口饭,卫十良看着空荡荡的城门口,竟也开始希冀出现像余枫一样的人,端着热气腾腾的粥碗,笑着对他们说“饿坏了吧”。
然而如今每家每户都已是泥菩萨过江,不被水浪冲走已是极力,哪顾得上一旁哭吼喊叫之人。
在这样的时期,水苏一直默默地跟着爹娘,不哭也不闹,分到多少吃多少,饿到肚子抽痛也没有说,还常常向路过的婆婆讨教什么野菜可以吃,什么不能吃。
再到后来,挖野菜、采野果都被她揽去做,爹娘实在是没有四处翻找的力气了,她很乐于去照料他们。
而关于此次饥荒的罪魁祸首——金尾蝗虫,与一般的蝗虫不同,金尾蝗虫的成虫有小臂般大小,耐热耐寒,动作十分灵活。
金尾蝗虫会不断交|配,不断产卵,一次能产上百只,三日后幼虫便可孵化,孵化后每三日蜕一次皮,只需四次便可长成成虫。而且金尾蝗虫食物范围极广,甚至啃食过昏倒的人类及妖魔。
金尾蝗虫被发现时已经是骇人的数量,常常密密麻麻地遮蔽整片天空。
普通人类难以灭蝗,就连大道者也束手无策。
金尾蝗虫一闻到大道者的气息便会迅速离去。
若是大道者守在田野,它们也会悄悄埋伏,在其饮用的水中排毒,铲除异己。
那一年,东阳国笼罩在阴云之中,直到刑理寺查出是一名生命大道者创造出的金尾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