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玉尘的父亲薛弃信是北都市最名不见经传最泯然于众人的无业游民,他不是本地人,故乡早已遗忘。
薛玉尘从小便没有见过他的母亲。
他也从来不向父亲询问母亲去了哪里。
他是个沉默的孩子,被父亲薛弃信带着在北都市东奔西跑。
父亲是经常笑着的,哪怕他们有时候躲在一张漏雨的屋檐下,父亲也是笑着的。
薛玉尘的印象里,父亲几乎没有发过脾气。
逐渐长大的他,也像父亲遗忘故乡般,忘掉了母亲。
五岁的时候,薛玉尘终于安定下来,和父亲住在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子,他一间房,父亲一间房,家具被一一买回来,装饰温暖的小屋。
他不知道父亲没有工作,到底是如何按时给他送来热乎的饭菜,到底是如何买得起北都市昂贵的房子。
再长大些,父亲便开始跟他透露其中的秘密。
原来薛弃信被上帝赐予了一张极其能说会道的嘴,见风使舵、见缝插针的能力异乎常人,什么事情都不会做,然而钱兜兜转转能赚到一些。
薛玉尘十五岁时,薛弃信将他的裤腿挽起。
薛玉尘看到父亲的腿,瘦如枯草,干巴巴的,一丝肉都没有,全靠骨头支撑,使人看了会产生一种惊悚的恐怖感。
那刻,薛玉尘才懂得父亲的苦衷。
他的身体不允许他干粗活重活。
薛弃信摸他的脑袋,坐下来,教导他:“玉尘啊,北都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薛玉尘并不着急回答,只是抿嘴思考。
薛弃信说:“北都,是你征战的沙场!儿子,这里是最富的地方,最繁华的地方!不要怕,我会教你,你在外面看到的高楼大厦与人来人往,终究能被你踩在脚下。”
父亲的语气坚定无比,很是自信。薛玉尘痴痴望着父亲神秘的脸,好似很陌生,好像是一尊神,撩拨出,他内心的渴望。
三年后,薛弃信因病去世。
五年后,薛玉尘成为北都最炙手可热的名医。
而这,当然是他精心策划的结果。
他仿佛戴了一张无人可破的面具。
别人崇拜他,迷信他,他越是矜持、贵不可攀,而越是高不可攀,越是令人产生如死般的信念,如此形成一个坚固的闭环。
如今,撕下他面具的人,出现在他眼前,甚至差一点要了他的命。
他春风得意太久,脾性也大为狂戾。
他恍惚记起父亲临终之际对他的忠告:“玉尘,激流当勇退,过高必重伤。我苟且借着阴德算了一卦,‘傅’字你要格外要当心。”
薛玉尘知道浪腾的傅浪,却没想到“傅”指的是傅朝。
一年前,傅朝的母亲金书书重金聘请他来给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傅朝看病,他借着早年间学到的医理,装神弄鬼一番。
傅朝的身体毫无变化。
不过,薛玉尘早已有说辞,他对忧心忡忡的金书书说:“夫人,您切莫担心,贵公子这是病魇缠身,一时醒不了是正常的。我隔几日再来看。”
这一隔便是足足一年。
薛玉尘知道傅朝的清醒和自己无关,但他要刻意放出消息,让北都的富贵之家知道,他妙手回春地治好了一个几近植物人的人。
自此他的威望更甚,收到的金钱、名玩、豪车数不胜数。
他想起小时候,当时他饥肠辘辘地站在蛋糕店的橱窗外,一个拇指大小的蛋糕,标价居然是四位数。
他把眼睛揉了又揉,以为是自己看错了,还找父亲确认。
父亲对他说了一句他终生难忘的话:
“它值这个价。”
它值这个价!这句话深深刺激了薛玉尘,蓦然间,他好像懂得了一个奇妙的暗喻。
多年后,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成群前来拜访他的豪门、名流、权贵。
他扬起高傲的头颅,鼻翼收缩,内心冷哼:
我值这个价!
“儿子,‘傅’字当心。”父亲的话,再一次回响在脑海里,他收敛充满惧意的神情,平静地站起身。
他该离开北都了。
他一点不可惜,金钱财名,他再换个地方,一样也能纵横驰骋,信手拈来,东山再起。
傅朝充满倦意地阖眼,林易轻轻推着轮椅离开,保镖们齐手将轮椅抬进车里。
“傅总,现在是去?”林易询问。
“回去。”傅朝拿出手机,耳机塞住耳朵,音乐是一首缓慢悲伤的钢琴曲《四月诗》。
他音量调得很高。
滚滚而来的音乐刺激脆薄的耳膜,将他空虚的心,一遍又一遍击穿。
眼泪,在盛夏的六月,不自禁地从眼角滑落。
回到傅家公馆,傅朝坐在轮椅上,被林易轻轻推着。
傅朝抬手,林易立刻停下。
“我想走走。”傅朝说。
林易将手腕伸出,傅朝借着使力,摇摇晃晃地站起,脆弱的身体好似风中落叶,单薄得令人心疼。
林易扶着他走。
经过花园之时,成片的蝴蝶扇着五彩缤纷的翅膀,在艳丽的花朵间婀娜起舞。
林易要助手拿一把伞遮阳,傅朝则是拒绝。
他的脸苍白得过于没有血色,好似从冰窖里走出来的亡人。
如此热烈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依旧感觉不到半点暖意。
他沉重地喘着气,瓷白的手,触碰花朵。
一只美丽的蓝色蝴蝶,安之若素地停在他的指尖处,扑腾的翅膀,闪着晶亮的光。
蓝色蝴蝶飞到他的跟前,在他的胸前停顿几秒。
傅朝手掌展开,蓝色蝴蝶稳稳地落在他掌心。
停顿半刻,蓝色蝴蝶飞走。
一阵急促的眩晕狠烈地击中心脏,傅朝一时支撑不住,晕倒在地。
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有个人,他的影子一直模糊不清。傅朝拼命地追上,每次都是指尖即将要触碰他时,身前便会出现一个深渊。
将梦里的那个人,硬是生生地从他心里分离。
梦里的那个人,总是背对着他,白色衬衫涂抹淋淋的鲜血。
他的后脑勺、他的肩、他的腿、他的腰……明明那么熟悉,为什么不敢认呢?
明明是最熟悉的他……
在梦里,那个人终于转过头,脸上染满鲜血,胜于最烈的红玫瑰。
梦里傅朝疯狂地呼喊:
“哥、哥、哥!”
不知不觉夜间,傅朝醒来时,泪水已沾满衣服,头发被汗浸湿,软踏踏地揉成一块。
他艰难地爬起,半坐在床上,面无表情。
瘦削的肩胛骨生硬地凸起,伴随着滞涩的呼吸上下起伏。
他扶着床沿慢慢站起。
他忍住巨大的头痛,摸索到卫生间。他大口喘着粗气,这短短几米的路程,已经将他的力气耗尽。
身上挂着的睡衣,没有系好地褪去,呈现出一副完美无缺的男性身体。
修美的身体轮廓,结实健美的肌肉,性感细瘦的腰,美丽的锁骨。
然而身上布满如万箭过身的千疮百孔,那是自/残自恨的浓烈痕迹。
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木木地发呆。
这是一个形容枯槁、孤独落寞的男人,也是一个娇纵如花、暴戾难测的男人。
他左手捶在镜子上,鼻翼的气息,扑在镜面上。
低沉暗哑的声音,从男人喉咙里传出来。
细细密密,好似夜莺迷失了道路,忧伤吟唱出他破碎不堪的情伤。
“哥,白楚之。”
他呢喃这个人的名字。
他足足沉睡了一整年,苏醒那天,他仿佛阴曹地府走了一趟,完全想不起任何事情。
后来,死去的记忆,如暴烈的雷,击遍他全身。
他捂住头,疯狂地撞击家里的每一处,他要忘掉,他不能接受。
他不能接受那个人已经死了。
他翻遍家里每一处,一点点白楚之的痕迹都找不到,无论是照片、纪念物,还是所有与他相关的,一切都消失了,无影无踪。
唯一他能找到的,是他珍藏多年,一直随身携带的白楚之十八岁成人礼的照片。
照片上的白楚之眉目清秀,仍保留少年的青涩。
他站在一颗梧桐树下,怀抱一束四月的蔷薇花,嘴角泛起微笑。
傅朝手里紧握那张已经发皱的照片。
照片上曾沾染他的欲望,十八岁那年,他因为太想白楚之,对着他的照片射出来。
浴室门前,他痛苦地捶打镜子,手里紧攥照片,包裹住他下半身的那处。
他无力地跌落在地,脑袋重重嗑在地上,头皮破血,鲜血直流在脸上。
林易跑进来,将傅朝抱到沙发上,为他穿上衣服。
他翻找出家里的医药盒,先用热水给傅朝擦拭血迹,细细地上药,然后为他绑上白色绷带。
“给我。”傅朝说。
林易俯身半跪在地上,收起医药盒。他假装听不见傅朝的话。
傅朝愤怒地站起,孱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
他一脚踩在林易撑在地面上的手上,生硬的皮鞋和加大的力度,好似泥车碾过麦粒,钻心的疼痛使得林易咬紧牙关。
刹那间,林易的头发被傅朝生猛地撕扯,他吼道:“你要做我的狗,还是我妈的狗?!!!现在,我的话你都不听吗?!”
林易神色黯然,他平静回复:“傅总,我一直是你的狗。”
傅朝虚弱地坐在沙发上,暗色的瞳孔翻滚无边的黑色海浪,深不可测,肆意汹涌。
林易跪在地上,双手呈给他一小袋白色/药品和针剂。
傅朝冷眼盯着林易,命令道:“以后,你只能听我的话,其余的人,不准听,包括我妈。”
“是,傅总。”林易的姿态卑微,语气颤抖,他仰头,深色墨镜下,依旧是让人看不清表情的脸,“我以后只听你的话。”